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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02日  点击:[]

各院部、相关人员:

根据京教函〔2022〕109号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教师岗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具备承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体检(4月6日-5月20日)

申请人自4月2日开始自行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预约,4月6日至5月20日期间完成体检。体检机构、预约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机构名单及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体检结论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5月20日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在2022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二)网上报名(4月21日-27日)

申请人在4月21日上午7:00至27日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账户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校内公示(4月28日-5月4日)

学校对本校申请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教学能力测试(5月6日)

直接认定人员不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直接认定人员包括博士学位获得者;全日制本科师范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师范专业一致;教授、副教授(不包含其他系列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提交审核材料(5月7日-20日)

1.毕业证书

网上报名比对成功,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未通过数据比对,须提供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现场审核。

2.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申请人需提供体检结论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之后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网上报名系统已比对成功的,以及博士毕业申请人、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无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北京市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申请人提供北京市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认定申请人除外。

5.证件照片

申请人提供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纸质照片与体检照片、网上申报报名照片需为同一底版。

6.申请直接认定人员需补充材料

以博士身份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相应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以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份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证明原件或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身份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本人就读本科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需含“教育实习”成绩)。

(六)审核确认与证书发放(5月23日-6月下旬)

学校5月23日前完成网上确认。根据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完成现场受理和证书发放。

三、审核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崇德楼814

联系人:孙老师 89534235

教师资格认定同时接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和换发证书申请。需补换证的教师请提出申请,并根据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补发、换发证书相关要求,将材料报送人事处。

请各学院(部)通知本单位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以及需要补换证的教师按照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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